- 姓名:蔺存宝律师
- 职业:律师
- 地区:佛山市
- 自我介绍:一、基本资料 蔺存宝,笔名薄林,法学学士、四级律师、中共党员。山东淄博人。1998年毕业于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武警某部烟台后勤基地法律顾问、烟台电信公司法律顾问、中学生报编辑、记者等职。现为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佛山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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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本山小品中的私生子情结 2011-02-08 16:05 评论(0)阅读(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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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小品中的私生子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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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还能大笑江湖几多载?
象牙山庄、刘老根、关东大先生、乡村爱情、来的都是客、大笑江湖、卖拐、卖担架、拜年、三鞭子、黑土白云系列、不差钱、就差钱……玩搞笑,几乎无人能整过本山大叔,赵氏影视剧赵氏小品几乎独傲幽默江湖。然而,没阅读全文 阅读(399) 评论(0) 2011-02-08 16:01
夏季在哈尔滨看冰灯(3)
夏季在哈尔滨看冰灯(3) 发表时间:2010-8-13 22:13:00阅读全文 阅读(185) 评论(0) 2010-08-29 15:26
蔺存宝:让刑法的每一次修改都彰显民意
法律代表民意,法律彰显民意。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审议和修改,正在向公众传递着这样一个世界公认的立法原则。 减少死刑、恶意欠薪入罪、酒驾飙车判刑、严惩制售假药、重典扫黑阅读全文 阅读(347) 评论(0) 2010-08-29 15:23
李庄案评论大集合(四)
李庄案文章集合(四)(2010-01-05 23:14:47)[编辑][删除] var $阅读全文 阅读(234) 评论(0) 2010-01-24 16:52
李庄案评论大集合(三)
李庄案文章集合(三)(2010-01-05 23:12:25)[编辑][删除] var $阅读全文 阅读(205) 评论(0) 2010-01-24 16:50
李庄案评论大集合(一)
关于李庄案的各方品评大集合 (精选相关文章450余篇,且不断更新中……) 【按】为了便于关注“李庄案”法律界人士全面客观的了解本案,本文收录了涉及“李庄案”的新闻、旧闻、阅读全文 阅读(180) 评论(0) 2010-01-24 16:45
再谈春节禁忌与女性权利平等
再谈春节禁忌与女性权利平等 在2007年春节的时候,我闲得无聊,写了篇《春节禁忌与女性权利平等》的文字http://lincb.fyfz.cn/blog/lincb/index.aspx?b阅读全文 阅读(258) 评论(0) 2009-06-18 20:30
蔺存宝:关于春晚的几个法律猜想
阅读全文 阅读(171) 评论(0) 2009-01-28 23:21
蔺存宝律师:一枚小信封——感受司法公正之一
| ·一枚小信封——感受司法公正之一 | |
| 发表时间:2008-1-30 9:48:00 阅读次数:2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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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小信封 ——感受司法公正之一 第一个故事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次我到某很出名的基层人民法院办案,当时我在大堂等候我的当事人。看着出出进进的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打发无聊的等候时光。按照这个法院的规定,凡是非该院的工作人员,要想通过大堂的电梯上楼办事,必须在大堂的工作人员处办理登记。比如,一个非该院的工作人员走进大堂,当他打算通过电梯上楼时,肯定会有工作人员叫住他:先生、小姐(这里通常叫靓女),请问你要到几楼,找谁啊?被叫住的人自然会说我到几楼找某某。然后工作人员就会让他稍等。接着工作人员就会打个电话给被找的那个某某,问问是不是约了这个被叫住的人,是不是让他上楼等等。如果某某说让他上来吧,被叫住的人就可以被允许上来了。否则当就会被拒之门外了。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从法院的管理角度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我的故事也许讲的罗嗦了些,骨头戏在后头呢。 我在等候我的当事人的无聊时间里,有几位衣衫褴褛的当事人走进了这个法院的大堂。毫无例外地,当他们企图通过电梯上楼找他们要找的法官时,被大堂的工作人员按部就班的叫住了。我看着手拿步话机的大堂工作人员把这群不识法院规矩的当事人半拦半赶地圈到了我坐着等人的位置。被叫住的当事人就说:法官,我想上去找某某法官,他前几天让我们找几分材料,我们找到了,交给他……大堂工作人员说,交材料就不要上去了,放在我这里就行了,到时候我们帮你交给他。按说,这也是便民服务,业没什么问题。但问题就出在这里。那些当事人很是感到,一个劲的说,好好好,谢谢法官!几个当事人就交头接耳叽里咕噜的相互说了一通,大概是说,这些东西还是交到法官的手上放心之类的话。但在再次询问得到不被准许上楼的答复后,这几个当事人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只得交给大堂工作人员了。我看到他们从一个半旧的大提包里找翻出一个红色的方便袋,从红色方便袋里剥出一个白色方便袋,从白色方便袋里找出几张好像是医疗费的单子的东西,还有一些发黄的纸。这些人中的一个女的,大约三十五六岁的年龄,看起来是他们当中见过一点世面的,敢说话的那种,她拿着这些东西走到大堂工作人员坐的台前说,就是这些,这是什么什么单,那是什么单,又解释这些单如何如何拿到的等等。大堂工作人员还算有耐心地说,你交给我就行了,不用跟我说这些,跟我说了业没有用,我只是帮你们交给法官等等。那个女的和她身后的老叟就说,麻烦你,还是帮我们和某某法官说说这些情况,要不他不知道等等。行了行了,你们放下就可以了,大堂工作人员说。几个人又商量了一阵子。那个女的转头给大堂工作人员说,这些单子我们只有这一份,都没有留底,能不能帮我们复印一份留底啊?大堂工作人员说,这里没有复印机,要复印你自己出去找地方复印吧。几个衣衫不整的人就走出大堂,去找地方复印去了。 我仍然在等我的不守时的当事人,打了几个电话催他,他说上了环城高速,但还要回单位拿资料,估计要一个小时能到。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的样子,那些要交材料的当事人第二次走进了大堂。这次他们懂了规矩,没有贸然去电梯口,而是乖乖地走到了大堂工作人员的办公台前。那个女的把刚才想交未交的单据打算交给大堂工作人员。“你装个信封里”大堂工作人员说。啊?装什么信封啊?女个好像见过点世面的女的很显然没有见过这个世面。工作人员就解释说,你得把这些东西装个信封里,不然,我这里这么多材料,张三的李四的,很容易搞混的……听了这样的解释后,女的就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她身后的家属很显然没有听懂。女的就转身给他们重复工作人员的意思。“没的,没的信封奥!”那个老叟说:“法官大人,你这里也没有信封卖的?”老叟和其他的家属又转身问大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哪有什么信封卖啊,“这里是法院,又不是士多。”这些当事人又问工作人员哪里有信封卖,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你们自己出去找吧。这些当事人又出去了,去找卖信封的地方去了。 时间过去了四十多分钟,我的当事人还没有到。这时已经是上午10点多钟了。再打过电话去,得到的解释是,单位的财务去银行办事,等财务回来才能拿到资料,让我等“我上午一定到法院,你再等等!” 说句实话,信封这东西我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的了。一则我们几乎都不写信了,因为电话、手机、短信都代替了以往的书信。二则我凡是邮寄资料的,都是用特快专递,打个电话,就有专门人员上门接收,十分方便。我当时就在想,这几个人能买到信封吗?不用说他们,就是让我出去买信封,我都不知道除了较远的邮局,哪里有信封卖。需要插叙的是,这个法院是距离繁华的市区较远的,周边好像没有什么邮局之类的卖信封的地方。我的担心果然得到印证,大约半个小时之后,这些人第三次走进了法院的大堂,他们满头大汗地对工作人员抱怨说,他们去了附近的复印店、又去了士多店、去了大排档、也问了好多人,但就是找不到卖信封的地方。这些当事人进一步解释,要不我们放在这个袋子里,你记住我这个袋子是红色的,就不会搞混了。老叟拿出那个红色的方便袋说。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这是我们法院的规定,不是说你拿个袋子他拿个袋子的事等等。这样僵持了大约十几分钟,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几个当事人就火了,跟工作人员吵了起来,说,又不准我们上楼,又让我们到外头复印,我不信你们法院连复印机都没有?我们复印了,又说要信封。复印之前怎么没说要信封呢?总之,他们认为大堂“法官”在刁难他们。说了些越说越离谱的话。这时我的当事人打来电话,说他到了法院的大门口,保安不让他开车进来。我一边往外走一边告诉他,你走错了,那个门口是法院内部人的车才可以进的,外来人员的车只能绕过去走另外的入口……“这样的吗”我的当事人反问道。 后来我就离开了法院,直到我离开之前,那些人仍然在为一枚小小的信封而争吵。至今我不知道事情的结果。不过根据我的见识,一般这样吵过之后,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常常想起这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一枚小小的信封,可能会成为阻挡当事人相信司法、相信法律、相信正义、乃至树立法律信仰的太行王屋山。 以上提到的大堂工作人员不是法官,他们也许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也许是法院聘请的零工,他们甚至连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虽然他们的所作所为几乎不会影响案件的最终裁决,但他们是在法院里当差,他们的工作与法院有关,与法律有关,与正义有关,他们的言行举止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法院。对于那些类似上述当事人的人来说,他们甚至会认为,凡是穿着“官服”的,在法院里工作的人,都是法官。 到现在我还在思考,法院如果在大堂办公台那里放一些信封,免费大不了卖给当事人使用,这样的很小的但很可能让当事人徒增猜疑的冲突不就可以避免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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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说那么多废话,我在判决书里还要驳你!——感受司法公正之五
阅读全文 阅读(177) 评论(0) 2008-11-0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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